微博上,@林裕坤 发了这么句话: “‘一流的企业,是让卓越的员工有了职称而又远远的不称职’,在看准员工的人品之后,6分的人才,加以8分的提拔与使用,给予10分的待遇,这样员工会觉得自己不称职,而去努力,不断的奋进;当员工锻炼得差不多称职了,又给他更高的职称,更高的待遇。这样,即是对员工负责,也是对企业负责。”

有人论人:“极少数人可以这样,大多数人还是得达到6分了,告诉他前面还有8分,不断提升自己的价值获取更高的回报;跟惨的是很多人有6分的才,你给了8分,他还以为自己是10分,被你坑了呢!”

也有人说:“很多4分的人才,看着6分的职位,想着8分的待遇,只想干3分的活。”

我也认同这三句话,但,原问有前提是“让卓越的员工”、“看准员工的人品之后”,是有选择的;而评论中所说的人,应该并不是企业想要的人;若人员合格,会不会有企业是:“给8分的人才,6分的职位和待遇,4分的提拔和使用,10分的工作量……”的呢?这是我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