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以下只是采用第一人称记述,而非作者写自传。这是我对见到的几个小偷的事情的情节拓展。)

我本来是一个种田的农民,可我不甘心年年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,天天盼着老天爷的好天气;我早早就选择了离开山疙瘩,来到了南国广州。大都市的繁华,也难有我一席容身之地;从捡垃圾到帮运工,从补补弄弄到有了一门制作手艺……几年下来,我总算在一个制造厂做了一个小官。一个月有几千的收入,填饱自己,全家不饿。可没想到今年,突然一个什么美国的风暴,把我在的公司吹倒了,我失业了……

屋漏偏逢连夜雨,在出租屋的家被盗,证件和存则全部丢失(身份证都没,银行会理你吗?),连回家继续种地都成了一种奢望:买不起火车票,更无脸去见家中老母。

一群落难工友聚酒,谈起心中苦闷,有哥们说:介绍个人,跟着,做几笔,就回家吧……我知道那事不好,可日子也要过啊,就做几笔,不杀人不放火,人多人家也不敢抓……我知道,他们说的是偷,团体作案的偷。单偷给人逮到可能会遭群攻的,但几个人一起,就安全多了。我摸摸口袋里仅有的几张毛票,答应了。

这是我今天第一次作案,地点选在某车站。偷得方法:下班时间,在公交车站附近选中等车的人,最好单身,钱包或手机的位置在裤子或衣服口袋等比较好下手的地方。等那个人准备上车的时候,我们就蜂拥到那车门口,装作也要上车,伺机偷走对方东西。下班时候,公交车人多,挤了下装作上不了车而离开,也是很正常的。我只是配合的一个,虽然心里有些怕怕的,但任务不难完成,还算轻松。

在对一个背书包的年轻小子下手的时候,被发现了。带头的老大一把把那小子拉到边上,我们也跟着围了上去。老大把得手的钱包塞回那个小子手上,拍了两下,一个手势,我们就散了。我知道,老大这么做事想息事宁人,被发现就算了,缠下去闹大对自己没好处。我看到那小子又上车了,那趟车的司机还等着他呢。可能司机对这类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也无可奈何了吧。

我虽然知道很多人钱比我多,可都赚钱不易;我希望赚够了回家过年的钱,我能洗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