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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初,离开那个待了大半年的地方,转眼近5年,随着新的公司的活动,再见芙蓉嶂。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另一种寓意,寓意另一种工作的转折。

2005年,顶着应届大学生的资格,投入到“失业”队伍中,经过无数的简历投递,无数场招聘大会,杀过15次面试,落脚在隐蔽在花都芙蓉嶂开发的那个团队。我的大方向运气,总的还算不错;在花都的日子,确实过的挺悠闲,甚至让人感觉不到毕业到工作的这种转折和另一种压力,而有种工作就是“玩”的错觉——这也造成了后来在人事斗争的一败涂地——嗯,包吃、包住、包路费、包通讯费,住在宾馆,有人伺候;上班近地只需走路2分钟……一周回家一次,不论工资多少,都感觉如天堂。还在那里调养的皮肤挺好,空气好嘛。

前两天,公司中秋国庆活动,找了个旅行社,拉我们去花都转了圈。首先是啥“可耕园”,有些拓展项目,不过天气雨水不断,大家没啥玩的兴致,毕竟都不是年轻人已没有了在雨中奔跑不会感冒的雅兴,只能围着乒乓球台和台球桌……而我和几个女同胞找了个遮雨的4人座秋千,在上面荡了1个钟头……

终于在13点左右,我们被带到了烧烤地点,芙蓉嶂上方那个野战场附近——05年底年终活动在这里举行,第一次参加野战,结果肩膀被打伤红肿了一个月——问题是烧烤呀……没半小时是别想吃到东西的。幸好,我们在秋千上已经干掉了一盒饼干。不过,烧烤的味道还真是好,这一餐,快吃掉了我一个星期的食肉量,罪过罪过。烧烤了2小时后,车子再度出发,路过一个龙王庙,导游说要先下车看看,不知道这里收钱不收钱。我对这类庙宇的兴趣不是很大,导游在支付了3元钱一个人后要我们去看看,我是懒得去了。离开龙王庙,就到了芙蓉嶂,依然山清水秀库大没人烟。倒是见到一些烂尾别墅又开始修建了,而那家我们常去的饭店早已关门;看来没机会在品那的蒜香排骨了……

由于下雨,我没有去曾经办公的地方一窥,摄影的计划也因为雨水和这个行程安排而大小。这次找的中易旅行社不咋的,派来一个刚出道的小女生做导游,租的其它车队的车子;无论司机还是这个导游,都不知道路该怎么走,兜兜转转了好久……而且明知道下雨也不灵活改变形成,就把我们丢在那个拓展训练基地就不管了。打球的费用还是我们自己掏钱的说。

一直没怎么涉足这类游戏,因为感觉自己的操作能力真的是不咋的,那跳来跳去的看准时间按键盘的,对我来说,总觉得有些是“不可完成的任务”。不过,这次还是借着同事在玩的诱惑,打算试下,于是就……

其实这里不是说游戏怎么怎么玩的测评,而是,说下,玩下来给我很大的一个感触就是:为何女主老有洞洞可以钻,有男主开门送梯子,而男主老要飞天遁地、刀光剑影……打怪时候还要考虑女主的安全问题……不由得感触了一声“做男人真苦”,顿时引发办公室里男同胞们的感激涕零……唉,谁要《波斯王子》那么设计呢?只可惜办公室的键盘不太好用,到后面的跳跃操作实在累(这里其实是在给自己玩不下去找理由),于是,就这么作罢,就当节约时间吧。嘿嘿!

其实玩的不是游戏,也不是寂寞……

买不起房子,就继续画房子,这回还画上瘾了……

一梯两户,南北对流;120平方左右大小;进门有阳台,厨房分外厨房(无油烟)和内厨房(专用炒菜);厕所连阳台,可放洗衣机和晾晒衣服;北客厅南餐厅,和两个主卧连一个长型阳台;不设落地门;总共三间卧房;最里间安静之处设大书房一个;留了一些空间作为储物和杂货间。

(以下为非专业人士作品,仅供娱乐)

俗人嘛,太高调不好,感觉调子一高,就如唱歌,容易走音,麻烦也就来了。虽然小站评论一直不多(比起木木同学)也不少(比起好多默默无闻的站),不过,我想,还是清净吧。在不容易赚钱的地方尽可能的清净,在容易赚钱的地方尽可能做幕后,嗯嗯,传说中幕后“黑手”才赚钱。

于是,我就花了少少时间,把站点评论功能给广了,从另一方面,也算适应这个大环境,变成了一个老老实实的个人站点。略想一下,感觉也不错,于是美滋滋的继续“宇语”。顺道套了下卧龙先生的名句,略改了两词:“宇本俗人,觅食于粤穗,苟全性命于混世,不求闻达于地球。”

闻达,或不闻达,天知晓。

买不起房子,只能YY一下。用了Visio那么久,除了画流程图和界面示意图外还没画过其它,这会掰活了一把。Visio玩开来还是听好玩的,下回拿来设计网站界面。

我喜欢小房子,在50平米内,不会闲得太空旷。有进门阳台,房子尽可能的通风。不过屋子小也不好设计,自己也不懂建筑,只是瞎折腾;懂建筑的朋友们手下留情地说。

看起来似乎有点可能,现在才有“小本”,呵呵,没办法,因为有些“鸭梨”,也考虑该花与否,所以迟迟没有出手。在经历一次无本的尴尬事情后,才立下了买本的决心。在把全办公室折磨的快要疯了后,才入手一个在之前没有考虑过的本子,还是上网本。

选择上网本主要还是考虑便携,若非便携的笔记本,价位就会高很多。而对男生来说,4、5斤都不叫重,而于我这个“手无缚鸡之力”的,还是越轻越好。于是乎,鬼使神差,就选了三星N220。

有些网评说三星的本子散热不好,不过我初用感觉还可以。有熟悉的朋友说,上网本其实都差不多,选择个自己喜欢的外观就行了。看来那么多本子,我也有些认同这个想法。尤其是上网本,也就是上上网,处理下文档,2002年的奔腾4都没问题,何况现在;再差也不会比那时候糟糕嘛。

当然,网本就是网本,别期望拿来玩游戏会有很好的效果。东西,自己用的合适就行了。今天还有同事问我,那么小的键盘,打字舒服吗?我笑曰:看看我的手有多大就知道了 ^_^

早上在车上打盹打得有点过头了,结果到了站才惊醒,一看到站,匆忙下车,结果把饭盒袋子漏在车上了……打了若干个电话,听到若干“线路忙”,好不容易接通公交车站终点站,对方说,“找到了,就会给送过来(另一个终点站)”。

不过,饭碗是没能回来,听说,司机自己带饭的,挂在车上,也会被人拿走……

回到家说起,又听说一个,家里的同事的亲戚,某天给在医院的长辈送饭,一碗汤一碗饭菜的,挂在单车前头……在路上,被人抢了,就是抢走了饭菜……

ORG……

写前啰嗦两句,这自传是系列的,想看个明白需要从头看起,请勿看了半截就“自以为”。有些话和铺垫在前一篇已说,后面不可能老跟着说。

断了2天,有些不记得了……

5岁前的日子,无论怎样,都是无忧无虑的,还整个天不怕地不怕的,会走路后,总是“雄赳赳气昂昂”地走的飞快(以同龄小孩的速度来说),还敢坐在马背上拍照。而对于5岁前的幼儿园,只记得一起光着小屁股排着队去澡堂洗澡,而从老妈的资料里得到两件事:一件“杯具”,一件“洗具”。

“杯具”的事是关于左撇子的。我小时候是左手拿勺子吃饭的,家里并不会管我这件事,而幼儿园那个(估计一点都不可爱的)老师,强行把我的左手拿勺变成了右手(也不知道当年经历了如何的“酷刑”)。于是乎,我就变回了大众化的“右撇子”,而只有当自行接受新事的时候,才会有左撇子的特性出现——我只知道我拿牌是用右手。而我比较纳闷的是,为何后来老妈教我打球的时候,为何不叫我用左手呢?可怜的右脑……现在除了左手鼠标还行外,其它都不行了。

“洗具”的事,其实是对老妈来说的,还记得那首歌吗?

“我的好妈妈,下班回到家,劳累了一天多么辛苦了。妈妈,妈妈快坐下,妈妈,妈妈快坐下,请喝一杯茶,让我亲亲你吧,让我亲亲你吧,我的好妈妈。”

清闲了2天后,我的事又多了,今天断断续续写了这么一点点,回头还是改为用word写,这里复制粘帖吧。看起来也没那么乱。

小时候的乖还不仅仅存在于尿裤子上,连吃饭都是相当的乖,从来不用父母长辈的拿着碗在后面追着喊“宝宝,吃口饭饭了……”。自从能自己拿勺子的时候(当年用的还是左手),就基本都是自己吃饭,而且相当好(四声)吃。到了人家家里,也是先爬上桌子,然后喊着看电视,看着看着就在那里吃饭了……三岁看大,到了现在依然有点死性不改。

小时候的家里住的是门前有共用走廊(阳台)的那种类似单身公寓或学生宿舍的楼,楼前有一个单车棚,对面有另一栋楼。这些我本是不记得了了,只是在10多岁后,曾做了个梦,梦到那个单车棚,那个对面楼有个小男孩喊我过去玩;后来和老妈证实了下,那个单车棚和那个楼里确实有个我小时候的玩伴,但后来去了哪,就不得而知了。人脑,真是个奇怪的东西,明明不记得的事了,却可以在梦里重现。我记得最清楚的楼,不是自家的,而是大舅舅家的。虽然舅舅家有3个姐姐,但舅妈是及宠我的,鸡腿让我吃了无数个……于是,我一直记得舅舅家的那个楼梯,横纵在走廊上的楼梯,绕着上去,就到了……

老妈说,我的体质本来不差,但有那么两件事:一件事是出生的时候呛了羊水,半天没哭,被小护士拽着脚倒着拍了好几下;老妈说我嗓子不好,应该是那时候给弄的。另一件事是有一天,奶奶来我家带我,父母都不在家,而不知道怎么的,她突然走了,把我丢在一个在得百日咳的小朋友的家里,于是,我也接着咳了一百日……

因为老爸本就是奶奶唯一的儿子,我的出生,让奶奶没了孙子;或许现在已经不会这么想了,但那是,可能多少有些不舒服吧。在我小时候的记忆力,亲戚的概念,可能只存在于大舅舅一家和姨妈的两个调皮儿子。

序:按写“裹脚布”的习惯,抬头都有个“序”之类的东西,于是我也姑且写个。其实写这个自传的心情比较纠结,想了老半天,给的结论就是,怕自己老了记性不好,以后回忆不起来了,于是现在就赶紧记录下来。下面就是正文,不定期更新。

据老妈的史料记载,某个壬戌年的农历二月,在湖南某城某医院里,出了一个早产女婴。有亲戚说,因为少了1个月,导致没长那个把……于是,按老妈史料的说法,当年,就因这个,姓氏差点跟了妈,不过终究,也不知道终究是啥,还是没有变,依然是跟唐代某大诗人同宗的姓(依然是传说,似乎真有那么点血缘关系)。

有人说早产儿聪明,可还是根据老妈史料记载,我属于晚走路晚说话型,据说,差不多3岁时候才能基本说话。咳咳!这个强烈的验证了读书后的说话天赋,20多年了,粤语还在半桶水,英语就更别提了……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如此导致了一心专用,普通话自认还是比较“刚刚地”,除了参合了广州普通话外……语文也还凑合。有很多人猜过铃丹是哪里人,还确实印象中没个猜中的,实话说,是地球人。按户口簿上的祖籍来说,是山西的(你可以去查查有哪个诗人是山西的),但我自认是广州人。虽然粤语还不流利,但饮食和生活,都已经深深地和这个地区、这个城市联系到了一起,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。这里扯远了,我们还是继续按正叙模式进行。

坦白交代下,5岁前的生活,我都已经基本没印象了,只能来自老妈史料。传说中的那个小不点,是相当调皮的。

80年代初,没那么好条件有啥婴儿床之类,一张大床,左边老爸,右边老妈,中间夹着一个还只会爬的小不点。眼睛一闭一睁,一个晚上,小不点不见了。老爸老妈到处好找,终于在床底发现在呼呼大睡的家伙。后来,侦查发现,小不点自己从大人的脑袋上方与床头的缝隙中爬过,“扑通”一下掉到床底继续睡觉……

天亮了,被放回了床上,还是不安宁。爬到床头,抓起一个玻璃杯,敲鼓一样的对着桌子咚咚的敲,“哐当”杯子碎了,人还在嘎嘎地笑。我也没问老妈为何没阻止,反正,据她所说,那几个杯子就这样被我干掉了。近几年,老妈说,当年应该就看出我有敲鼓的天赋,咳咳,确实,我对这个有些兴趣,不过已经淡化了。

除了对静物进行“破坏”外,动物我也不会放过,比如说金鱼……那个,请原谅当年无知的“残忍”。

其实,按老妈史料记载,总体,我还是相当乖的,因为,从来都不会尿裤子,所以难怪会发生掉到床底的事件,因为估计他们不用担心半夜尿床的危险,所以……

下回继续说,5岁前的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