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不知道花了多久时间,总算粗略“看”完了《大秦帝国》这本书;之所以为“看”是基本以AI朗读的听书模式来进行的,这样才可以充分利用通勤、琐事、厨房、收拾、睡前等碎片时间,且不会伤眼;唯一的缺点就是AI朗读少了感情,也不适合一些书籍。

我一直不太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,只是从一些网络碎片资料中看到“汉袭秦制”、“外儒内法”的字眼,心想着用了秦朝的东西却对秦朝不屑,却一直骂着“暴秦”,是什么个逻辑?有种“食碗面,反碗底。(粤语俗语)”的既视感。而且还翻到一些网络评价,说“《商君书》是弱民愚民之书,说《大秦帝国》意图给暴秦洗白,给商鞅加光环。”且不说真实情况是如何,只说现在看历史,加光环有用?洗白能给自己盈利?

我从网上找到《商君书》里“弱民”章的第一段话“民弱国强,国强民弱。故有道之国,务在弱民。朴则强,淫则弱。弱则轨,淫则越志。弱则有用,越志则强。故曰:以强去强者,弱;以弱去强者,强。”而这个网站的解释是“人民不敢抗拒法律,国家就强,人民敢于触犯法律,国家力量就弱,所以治理得法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不敢抗拒法令。人民朴质,就不敢触犯法律;民众放纵就敢于恣意妄为。不敢触犯法律就会守法。人民守法,就听众役使;任意而行就不受控制。所以说采取强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国家力量就弱;采用弱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,国家力量就强。”

我又问DeepSeek,它的答复是:《商君书》中的“弱民”绝非字面意义的“使民众弱小”,而是通过制度性约束,将民众转化为国家机器的标准化零件。不论商鞅和他所在的统治阶级打着什么小算盘,但真是百姓柔弱没文化没骨气,那后面谁给大秦打的天下?所以,这年头在自媒体上鼓捣“弱民”且只提“弱民”二字的是几个意思?

而商鞅变法后体现了“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。”(在法家《韩非子》里有提到“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)。后续儒家统治若以“外儒内法”看,也只敢提一个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(即给高管犯法后的体面,不要公开处刑等;而百姓要干活就不要讲那么多礼节……)

秦朝之前百家争鸣,秦朝之后独尊儒术、“三纲五常”禁锢思维……

虽然商鞅变法的婚姻里以“男尊女卑”为出发点,但对家暴有所限制“丈夫殴打妻子致伤(如撕裂耳朵、折断肢体)会被处以“耐刑”(剃去鬓须的耻辱刑)”、且双方都不能通奸、“妻子可因丈夫犯罪并主动告发而免于财产没收”。但后续儒家:夫为妻纲……

根据资料,最早废除活祭(活人殉葬)的也是秦(秦献公于公元前384年正式颁布法令废除人殉制度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献公元年,止从死”。)——其它战国都没有比秦国更早的取消活祭的记载。

我也想到,按我接触“暴秦”这个概念的时候很可能出自历史课本;依然通过DeepSeek查询:

“当代历史课本对秦朝的评价已逐渐从单一的‘暴秦’标签转向更为多元化的视角,但在传统叙述中仍保留了对秦朝严刑峻法、赋税徭役繁重的批判。这种评价是否偏颇,需结合历史背景与现代史学研究的进展综合考量。

秦朝通过变法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,推行郡县制,直接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,导致六国贵族阶层强烈不满。他们通过掌控话语权(如儒家学者)将秦朝塑造为“暴政”代表,以此否定其制度改革的合法性。例如,焚书坑儒被后世儒家刻意放大,而实际上“坑儒”主要针对的是方士而非儒生……汉朝为标榜自身取代秦朝的正当性,延续了“暴秦”叙事,将秦朝灭亡归咎于残暴统治,而非制度缺陷。这种叙事模式被后世王朝沿用,成为儒家主导的历史观的一部分。”

而这个答复和《大秦帝国》小说最后一章的总结分析角度是趋于一致的;若没心力啃整本书却想了解“暴秦”的可看这本书的最后一章分析。

看到“暴”字又想到秦末项羽、刘邦的屠城,无故杀百姓,杀妇女儿童,不“暴”吗?后续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”不惨吗?

历史书是由胜利者书写的……

说回《大秦帝国》整本书,有史料、有传闻、有作者的臆想补充;当然它肯定不是正史,更像基于历史的神话小说:有着一些不切实际的记录,还开着一些黄腔,有着露骨的描述。无论如何,它带给了读者一个轻松了解战国、了解秦朝大概历史故事的渠道,还是相当精彩的。但我觉得,如果它写的更正史一些,会不会更讨喜……一会有着史料记载和解释,一会天马行空的,总有点措手不及,且对不了解的不容易去分辨,露骨的描述似乎也不适合让未成年阅读……

好活当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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